集体土地的征收和征用
来源:郭敬坡律师
发布时间:2019-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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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的征收和征用。
250.7.1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家所有并给予补偿的行为。
250.7.2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使用集体土地,在使用完毕后再将土地归还集体的一种行为。
250.7.3 两者都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都要经过法定程序,都要依法给予补偿。但这两个概念的区别也是很明显的。
250.8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土地管理法》确定的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通过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和土地利用计划的安排使用土地,严格控制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实现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合理利用,从而保证耕地数量稳定。
250.8.1 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要严格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供地,严格把好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关,严格执行耕地 “占一补一”的补偿制度,严格依法征地和执行征地补偿安置制度。
250.8.2 土地利用规划是实施用途管制的依据,而用途管制是落实土地利用规划的手段和措施。
250.9 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发展的进程中,由于农村土地全部或部分被征收,农村集体成员由农民身份转变为居民身份后,仍居住在原村落,同时又被城市所包围的一种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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