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
来源:郭敬坡律师
发布时间:201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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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继承的含义
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的一项法律制度。
第46条
转继承的适用条件
适用转继承,须具备以下条件:
(1) 须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 须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权,也未丧失继承权;
(3) 被转继承人存在其合法继承人。
代位继承的含义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为继承的一项法律制度。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在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时,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但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
代位继承的条件
适用代位继承,须具备以下条件:
(1) 须被代位人于继承开始前死亡;
(2) 须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 须被代位人未丧失继承权;
(4) 须代位人为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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