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如何认定和处理
来源:郭敬坡律师
发布时间:201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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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观点】
公司法人格否认的构成要件难以全面列举,主要包括:
1、资本不足;
2、未遵守公司程式;
3、欺诈或错误行为;
4、母子公司关系不清晰,财产混同、业务混同等。
根据上述情形应综合判断,仅虚假出资不足以构成法人格否认。
法人格否认是在个案中追究股东的无限责任,并非全面否认股东的有限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规定,股东在承担连带责任后,可以取得追偿权。
公司法人格否认案件的原告为债权人,公司或股东不能请求自我否定法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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