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乐律师

方乐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债权债务,交通事故,继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刑事案件,房产纠纷,公司企业

199-4768-0670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服务时间 09:00-21:00)
留言咨询

夫妻以一方名义出售房屋,另一方主张房屋买卖无效

来源:方乐律师
发布时间:2019-09-11
人浏览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转卖房屋是否无效,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衡量: 



一、购房方是否主观存在恶意,比如,是否系夫妻一方亲属、同事、足以知道售房一方的婚姻状况; 



二、是否支付了市场对价。若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房,一是显失公平,二是难以体现购房方属善意取得; 



三、是否办理完毕过户手续。若已办理完毕过户手续,交易行为已完成,对于法院结合案情考虑定案结果是有一定影响的。

【如果侵犯著作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以上内容由方乐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方乐律师咨询。
方乐律师
方乐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24932人好评:8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1318号盛邦国际大厦2104室
199-4768-0670
在线咨询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方乐
  • 执业律所: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663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咨询电话:199-4768-0670
  • 地  址:
    上海市虹口区四川北路1318号盛邦国际大厦21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