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二)怎么立遗嘱最妥当
一说遗产处分,许多人就会想到遗嘱,可怎么立遗嘱呢?这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下面我将浅析其中的关系,以供参考。
一、遗嘱的内容
立遗嘱前先列个财产清单,分清哪些才是个人财产,以及对应的密码和财产分布情况,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正如西方法谚:你挥舞拳头的自由止于我的鼻尖,你可以处分的财产仅限于个人财产。包括:(一)收入;(二)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林木、牲畜和家禽;(四)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其他合法财产。而我们生活中一般表现为房产、车辆、现金、银行存款、股票、证券、保险、股权(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网商店铺)、电子货币(微信、支付宝、网上购物账号)、投资等等。其中可能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或他人所有财产,但遗产处理宜多不宜少,多出的部分只是不发生遗嘱继承的效力,但属于个人合法财产的部分遗嘱仍然有效。清单不仅要记载所有财产,还得记载个人债权债务,借款、欠款、未缴纳出资额、提供的担保。特别提醒:遗嘱属于附条件生效的法律行为。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死亡分为生理死亡和被宣告死亡,若财产或债权债务在被继承人死亡前灭失或者清偿,则相应遗嘱部分失效。
二、遗嘱的形式
遗嘱属于要式行为,即表现为一定形式的法律行为,那遗嘱有哪些形式?又怎么立遗嘱呢?遗嘱有五种: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和口头。
1、公证遗嘱。指经过公证的遗嘱,一式两份,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分别保存。遗嘱人必须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遗嘱,不得代理。须注意:破毁公证遗嘱时,须将正本与原本一并破毁,方可引起撤销遗嘱的法律效果。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2、自书遗嘱。指遗嘱人生前亲手书写的遗嘱。自书遗嘱的形式要见为:(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书写”。(2)须注明年、月、日。(3)须有遗嘱人的亲笔签名。需注意:《继承法意见》第40条规定,自然人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所以,遗书并不当然成为遗嘱。
3.代书遗嘱。指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制作的遗嘱。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为:(1)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2) 2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3)遗嘱人、代书人、其他见证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须注意:代书遗嘱并非代理遗嘱。因为,在代书遗嘱中,遗嘱的内容由被继承人口述,代书人无权决定遗嘱的内容,代书人仅系使者而已。而在代理中,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为意思表示,独立决定法律行为的内容。
4.录音遗嘱。指由遗嘱人口述,以录音、录像为载体形成的遗嘱。录音遗嘱的形式要件是:(1)由遗嘱人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2) 2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要求将见证朋录人录音、录像之中)。
5.口头遗嘱。指遗嘱人用口头表述的遗嘱。口头遗嘱的形式要件为:(1)须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的口述。所谓“危急情况”指遗嘱人生命垂危或者有其他紧急情况,如参与重大军事行动、参加抢险救灾、遭遇意外事故等。(2)须有2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见证。须注意:由于口头遗嘱特别容易被篡改和伪造,故《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定,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他们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三、遗嘱的生效
遗嘱为死因行为。于具备前述形式要件时成立,被继承人死亡时生效。除被继承人死亡这一要件外,遗嘱有效还须具备以下要件(1)遗嘱人订立遗嘱时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人订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行为能力的,不影响遗嘱的效力。(2)意思表示真实。受胁迫、欺诈所立的遗嘱无效(而不是可撤销)。(3)遗嘱内容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4)遗嘱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5)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四、怎么立遗嘱
以上介绍了一系列的程序要求,但如何订立一份有效的遗嘱呢?下面是我拟定的几份遗嘱,仅供参考。
(自书)遗嘱
立遗嘱人:***,男,XX岁,江苏***人,现住***市**路*** 号***室,身份证号码******************。
为了防止本人身后发生财产纠纷和其他争议,在我头脑清醒、思维清晰、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之时,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本人所有财产在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一、本人妻子于2008年1月18日去世。长女****,**岁,住***市**路*** 号***室;次女****,24岁时去世,未婚,无子女;三女****,**岁,住上海市***;四子****,**岁,住上海市****路178号。
二、本人所有主要财产如下:
1、坐落于上海市**路150弄28号202室房产一套,产权证号为:沪房地*字(2006)第006988号;
2、汽车两辆,车牌号分别……
3、股票××,分别为××、××、××,各××股(遗嘱当日市值××万元);
4、银行定期存款**张,写明卡号和密码,大概存有人民币XXXXXXXX元;
5、家具及家用电器,……价值共计××万;
6、......【个人用品:电脑、书籍、信函、照片、给相关人员的信函呈送】
【所有被继承人财产详细列明,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是否负有权利负担】
三、留有债务如下:
1、欠××(债权人姓名)××万元,到期日为×年×月×日;
2、提供担保
四、对于上述事项,作出如下处理:
1、房产由父母××、××继承;
2、汽车由儿子××继承;
3、股票由妻子××继承;
4、存款归还我对××的债务后,由女儿××继承;
5、家具及家用电器由××继承;
6、骨灰由女儿××负责保管;
7、本人退休金存折由**保管。我身后的退休金余额、丧葬补助费、死亡补偿金以及其他应得费用,均由**领取和支配,除用于我的丧事费用外,如还有剩余均归**所有,如有不足亦由**自行负担。
8、……
【可以给一个继承人或多个继承人,由立遗嘱人自己决定】
五、希望大家尊重本人的遗愿,和平处理遗产继承事宜。
立遗嘱地点:
立遗嘱人: (签字) 年 月 日
(代书)遗 嘱
立遗嘱人:***,汉族,男,XX岁,江苏***人,现住***市**路*** 号***室,身份证号码******************。
为了防止本人身后发生财产纠纷和其他争议,在我头脑清醒、思维清晰、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之时,特请***和***作为见证人,并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代书立此遗嘱,表明我对本人所有财产在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一、本人所有主要财产如下:
1、坐落于上海市**路150弄28号202室房产一套,产权证号为:沪房地*字(2006)第006988号;
2、汽车两辆,车牌号分别……
3、股票××,分别为××、××、××,各××股(市值××万元);
4、银行定期存款**张,写明卡号和密码,大概存有人民币XXXXXXXX元;
5、家具及家用电器,……(列举并注明产品品牌、规格等),价值共计××万;
6、...... 【个人用品:电脑、书籍、信函、照片、给相关人员的信函呈送等】
【所有被继承人财产详细列明,附上相关证明材料,是否有权利负担】
二、留有债务如下:
1、欠××(债权人姓名)××万元,到期日为×年×月×日;
2、提供担保。
三、对于上述事项,作出如下处理:
1、房产由父母××、××继承;
2、汽车由儿子××继承;
3、股票由妻子××继承;
4、存款归还我对××的债务后,由女儿××继承;
5、家具及家用电器由××继承;
6、骨灰由女儿××负责保管;
7、本人退休金存折由**保管。我身后的退休金余额、丧葬补助费、死亡补偿金以及其他应得费用,均由**领取和支配,除用于我的丧事费用外,如还有剩余均归**所有,如有不足亦由**自行负担。
8、……
【可以给一个继承人或多个继承人,由立遗嘱人自己决定】
四、希望大家尊重本人的遗愿,和平处理遗产继承事宜。
五、本遗嘱一式三份,由***、***、***各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遗嘱地点:
立遗嘱人: (签字) 年 月 日
代书人: (签字) 年 月 日
见证人: (签字) 年 月 日
见证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五、总结
怎么处分遗产最妥当,到底是签订遗赠抚养协议还是立遗嘱,考虑到财产状况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暂不作过多的分析。在此,我仅就民事行为能力证明、房产状况书写、立遗嘱时注意事项做以下分析。一份有效的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如何证明呢?1、去鉴定中心申请鉴定并出具证明;2、到医院精神内科出具神志清醒、有认知能力的诊断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最好复印并作为附件充当组成部分。遗嘱最好不要打印与涂改,如果需要一定要注明情况,立遗嘱时可以同步录音录像,但要保证完整性。签字时最好同时摁手印,做成“铁证”。
正如所有的自然或者文化遗产都是唯一而具体的,遗嘱也是唯一而具体的,因为情况各异、要求不同,同时文字的单薄不能言尽,而当面语言才是立体、生动又私人定制的,所以我就不再赘言,可能涉及的问题我会以提纲的形式列在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