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刘 ,女,汉族,198 年 月 日出生,住安徽省合肥市 ,联系电话: 。
被告李 ,男,汉族,198 年 月 日出生,住安徽省合肥市 ,联系电话: 。
诉讼请求:
1、判令解除原、被告婚姻关系;
2、判令婚生子李 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
3、判令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价值约75万元(注:房产位于 ,价值约70万,吉利美日牌皖 号牌汽车价值约 万元);
4、判令平均分割夫妻共同债务10万元;
5、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无过错方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6、本案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经熟人介绍相识,后于2006年11月2日登记结婚。2007年1月26日,生育一子 。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及家庭事务,经常发生争吵,被告以工作为由经常不在家居住,对家庭事务不管不问。
201 年 月份左右,原告发现被告有婚外情,之前以工作为由不回家均是与第三者在外同居。为了挽回双方的婚姻,原告多次与被告交流沟通,希望被告能够回心转意,但是所有的努力都无济于事,被告屡教不改,继续与第三者来往,没有丝毫悔改之意,被告的行为不但严重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而且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心理伤害与精神伤害。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根本无法继续生活。2016年3月4日,被告以生活和工作为由向原告弟弟借款10万元,此外,夫妻双方再无其他债权、债务。综上,现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及《婚姻法》相关规定,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望判如所请。
此致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9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