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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帮我去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19-10-16 浏览量:0

1、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1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参加工伤保险所在地市、县(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所在地市、县(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法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前发生的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3、劳动者自己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如下资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
4、综上所述,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不申请则劳动者自己也可以直接申请,但要记住一年的期限限制。另外,在司法实践当中,因劳动者缺少申请工伤认定的资料(主要是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单位又不愿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则劳动者要先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待拿到生效裁决后方能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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