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足额购买社保,九级工伤该怎么赔偿?
来源:刘星月律师
发布时间: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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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级工伤赔偿项目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的本人工资,由社保局支付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2个月的本人工资,离职后由社保局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个月的本人工资,离职后由公司支付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工资待遇保持不变,由公司支付
二、支付方式
员工第一个月工资2800元,第二个月工资3500元,实际平均工资远低于深圳市社平工资的60%,按照法律规定,工伤赔偿应该按照4480元/月为基数,计算员工的工伤待遇。
1、员工未离职,即双方没有解除劳动关系
此时,员工仅能得到社保局支付的9个月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480元/月*9=40320元
2、员工已经离职,即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社保:支付9个月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2个月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11*4480=49280元;
单位:支付8个月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4480=35840
3、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
实践中,停工留薪期,在工伤鉴定书中会明确标明什么时候截止,只要认定为工伤,都会有停工留薪期的。
如果受伤期间,公司一直在有为之支付工资,且不低于4480元/月,则不需要再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否则不足或者未支付的,按照法律规定都应该补足或者补发。
综上,忽略不计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项目,员工离职后公司需支付35840元,社保局需支付49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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