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几年,可以自动离婚?我和对方已经分居两年了,是不是我们已经离婚了?这些法律谣言,你中招了吗?
婚姻无小事 |夫妻分居几年,可以自动离婚?我和对方已经分居两年了,是不是我们的婚姻已经解除了?这些法律谣言,你中招了吗?
原创作者:李会民律师团队
本文核心内容:夫妻分居已经两年,可以自动离婚吗?下面由我就详细分析下这种问题。
经常遇到北京地区(朝阳区等)乃至全国各地的人咨询李律师,我想离婚又不想起诉,是不是等分居满两年就自动离了?也有当事人困惑,我和对方已经分居两年了,是不是我们的婚姻已经解除了?我是不是可以和别人直接结婚了?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这些谣言源于对法律的一知半解,或是受到一些影视剧的错误影响。分居两年自动离婚不过是一些影视剧对社会公众的误导。事实上,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持共同持有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夫妻协议离婚书资料等到民政局亲自办理离婚手续。注意:仅仅签署离婚协议而双方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不领取离婚证,不等于完成了离婚,双方还是夫妻关系。
第二种方式:诉讼离婚,需要一方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民事起诉状等到法院起诉离婚,当然这种方式如果本人不懂法律,又或者没有时间,可以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因此,无论哪一种离婚方式,都不可能仅仅分居两年就自动完成。根据《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在司法实践中,判决准予或不准予离婚,通常会参考最高人民法院于1989年作出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意见》的司法解释,其中有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的综合分析方法,该意见指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并列出了视为感情确已破裂的14种情形。
【李会民律师评析】
由于分居两年判决离婚要求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持续分居,且分居两年有时不容易举证,且即使分居满两年法院也会参考其他条件,并不必然判决准予离婚。因此,现实生活中,需要通过诉讼解决离婚的,可不必等到分居两年再起诉,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如果已经考虑清楚确定要离婚,可选择直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