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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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综合

离婚案件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

来源:王艳超律师
发布时间:2018-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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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相关法律可参考: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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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十一街128号祥祺大厦8楼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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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王艳超
  • 执业律所:广东德城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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