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起律师

刘起

律师
服务地区:陕西-西安

擅长:合同纠纷,刑事案件,综合,债权债务

经济补偿金知识普及

来源:刘起律师
发布时间:2018-02-07
人浏览

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经济补偿金知识汇总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何时何种情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呢?我想大部分劳动者还是不够清楚,下面笔者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就此知识点予以普及,望能给劳动者以帮助。

一、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种情形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
因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3.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8.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9.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10.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1.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

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7种情形

1.非因用人单位过错,因个人原因劳动者单方提出离职;
2.
劳动合同终止,双方一致或者劳动者一方不愿意续订的;
3.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关系的;
4.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关系的;
5.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关系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关系的;
7.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关系的。

三、经济补偿的支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条链接}经济补偿金的纳税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确定了经济补偿金的纳税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同时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一条也对此征税标准进行了确定。因此,不能简单的认为经济补偿金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也不能认为经济补偿金一定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应当根据经济补偿金的数额是否达到纳税的标准来确定征税标准。



以上内容由刘起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刘起律师咨询。
刘起律师
刘起律师
帮助过 1612人好评:17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西长安街129号长安区人民法院东邻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刘起
  • 执业律所:陕西勤博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6101*********454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陕西-西安
  • 地  址:
    西长安街129号长安区人民法院东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