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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无效合同,如何处理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19-05-07 浏览量:0

  一般来说,合同订立后就生效了,但是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即使签订了合同也不具有法律效力,属于无效合同。所以这就要了解一下那些情况下回导致合同无效,无效合同有哪些特征,如果合同无效了,要怎么处理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哪些是无效合同,如何处理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哪些是无效合同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可分两种,一种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而当其损害国家利益时,则为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恶意串通的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非法串通在一起,共同订立某种合同,造成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的损害。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是指当事人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在内容上和目的上是非法的,这种行为又称为隐匿行为。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体现了全体社会成员的最高利益,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这是各国立法普遍确认的原则。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此处所说的法律是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订的法律,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订的法规,违反这些全国性的法律和法规的行为是当然无效的。无效合同都具有违法性,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的行为,在违法性方面较之于其他无效合同更为明显。

  二、无效合同有哪些特征

  1、具有违法性。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具有不履行性。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3、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一旦确认无效,将具有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

  三、无效合同如何处理

  1、返还财产。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因为无效合同从开始就无效,所以返还财产就是使当事人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签订以前的状态。也就是说,是谁的财产就应当归还给谁。如果标的物已消耗、损坏或灭失,或者已被善意的第三人合法取得而不能返还时,则可用赔偿经济损失的办法进行抵偿。

  2、赔偿损失。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那么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是指承担因自己的过错责任而造成的损失,即指双方当事人按照责任主次、轻重,分别承担经济损失中与自己责任相应的份额,而不是各自承担自己的损失,也不是平均分担损失。

  3、追缴财产。对于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合同,如果当事人双方都是故意的,就应当将双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如果只有一方是出于故意的,那么故意的一方应将从对方取得的财产返回给对方;非故意的一方已经从对方取得的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应收归国家所有。同时,在追缴故意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时,要注意保护非故意一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也就是说非故意一方的合法财产是不能追缴的。

  通过上文为您详细介绍的哪些是无效合同,如何处理的法律知识,我们可以知道只要签订的合同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就可以认定为合同无效。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无效合同可以返还财产,赔偿损失和追缴财产。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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