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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及那些情形视同工伤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9-01-25 浏览量:0

社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岗位,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一直在加强,为维护劳动者家属的权益法律规定了工伤死亡赔偿金。因为工作原因导致的死亡为因工死亡,包括在工作时间内以及工作上下班的时间内的死亡,但如果是在工作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而导致的死亡则不算。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工伤死亡赔偿金。那么怎么计算其具体的赔偿数额呢?下面将进行说明帮助大家明确。

    一、工伤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因为工作原因或上下班途中死亡可以申请工亡,要求支付丧葬费、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
    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可领取的工伤保险金。给付的标准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具体如下:

2.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2.3、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2.4、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2.5、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2.6、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2.7、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 )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二、视同工伤的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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