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丽律师

韩丽

律师
服务地区:上海-上海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

有哪些婚姻法的小常识可以保护自己?

来源:韩丽律师
发布时间:2017-11-27
人浏览

人生匆匆而过,在这匆匆岁月里能够找到一个相恋相知相爱而最后走入婚姻殿堂的人,这都是缘分所至,应当随缘。在开启婚姻的大门的后,需要紧紧的守护好,以防肥水流进外人田,须知事项:

1、只有到民政局或者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后,才是合法夫妻。好多地方认为,男女双方在家里大宴宾客,办了酒席就是结婚了,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这可能是一种你们家里人所认为的结婚,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结婚,当然也不受目前婚姻法及相关法律的保护,如果以后离婚的话,是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2、在婚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有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如果一方在另一方需要扶养的情况下不尽扶养义务的话,需要扶养的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

3、经济独立很关键,自己赚钱自己花,不受制于人;

4、自己和对方的工资、薪金的收入情况,是否存在除工资薪金的其他收入,基于收入所产生的支出有哪些,开支到了什么地方;

5、家里的房子有几套,是登记在谁的名下的,是谁出资的,可否将自己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如果房产是登记在男方或者女方父母的名下,不管房子与多少套,在结婚以后,你只享有房子的使用权,也就是说,你可以在里面居住;在离婚的时候,房子就和你没有任何关系了;虽然法律上规定,在离婚的时候,经济条件好的可以对经济条件差的进行补偿或者帮助,包括房子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但是,在实践中,已经到了离婚的地步了,双方的情分已尽,没人愿意将自己的房子给对方居住的;

6、家里的车子有几辆,登记在谁的名下,是否可以过户到自己名下,有的地方只有在婚姻存续期间才可以办理车辆过户;

7、在存在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下,一定报报警,让警察出警,并对因暴力所产生的伤害进行鉴定,并将相关的材料保存下来。如果在以后离婚时,实施家庭暴力是法院判决离婚的考虑因素;

8、在离婚时,只要双方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和自己抚养权、抚养费的事情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在双方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9、在想法院起诉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是有一方不愿意离婚的,一般情况下,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在过六个月以后,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考虑在上次判决未离婚的六个月之间,双方的感情是否有增进、有无和好的可能性等因素,一般会判决离婚;

10、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用夫妻共同的财产给小三买了房子、车子等,另一方可以主张让小三返还的。因为一方无权将夫妻共同财产开支到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部分,是小三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侵犯;

11、在离婚以后,如果发现任何一方将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进行了隐藏、转移、隐瞒等情况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对隐藏的财产再次分割;

12、在离婚后,抚养权的问题上,在哺乳期内,一般以跟女方共同生活为原则。孩子在10岁以上,会考虑孩子的想法。在两岁到十岁期间,主要会考虑到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谁陪孩子的时间多一点,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对孩子的照顾时间以及变更孩子的居住地对孩子是否会造成严重影响;

13、在孩子的抚养权确定下来之后,如果发生了严重影响孩子正常生活的情况,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14、孩子的抚养费主要是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在离婚的时候,即使已经确定好抚养费的数额,也不影响在以后的生活当中,孩子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抚养费一般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的收入的20%-30%,如果有两个小孩的话,最多不超过50%;

15、对于结婚以后,因某种因素导致精神不正常而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在其配偶的行为对其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严重影响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变更法定监护人,在变更法定监护人的后,可以与配偶离婚;

16、婚前协议是有双方在婚前经过双方自由协商后所确定的,关于协议的主要内容是可以由双方所确定的,一般主要是对财产进行明确的约定,其实也是可以对行为进行约定的;

17、任何一方的婚前财产不会因为结婚而变成夫妻共同财产的,无论时间的多少,但是,如果双方在结婚后,对婚前财产和婚后的共同财产进行了混同的除外;

18、在离婚后,未取得孩子的抚养权的一方是有权利定期探望的,具体的探望时间和方式是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的。但是,在出现因一方行驶探望权而使孩子受严重的生活或者学习影响的,可以终止探望,在影响的因素消失后,可以恢复探望权;

19、结婚的时候,一方支付给对方的彩礼钱,在结婚后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返还的,但是,有三种情况除外:(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第二、三的情况下,是需要以离婚为条件的;

20、孩子可以跟父亲的姓,也可以跟母亲的姓,在孩子出生的时候就要确定后,以后万一想变更的话,需要夫妻双方到派出所签字确认.

以上内容由韩丽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韩丽律师咨询。
韩丽律师
韩丽律师
帮助过 350人好评:1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上海市北京西路1277号国旅大厦11层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韩丽
  • 执业律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101*********508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上海-上海
  • 地  址:
    上海市北京西路1277号国旅大厦11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