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代理权限有哪些
来源:杨勇军律师
发布时间:2019-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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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代理权限有哪些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杨勇军律师。以下为大家解答“在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代理权限有哪些”这个问题。
在这类案件中,律师有以下代理权限:
第一种情况,担任公诉案件一审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将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后,律师可以接受被告人或其亲友的委托,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
1.律师接受委托后,审查该案是否属于受案法院管辖。发现法院管辖不当,有权以书面方式向法院提出,请求退案或移送。
2.律师有权到人民法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律师查阅案件材料时,如发现缺少检察机关依法必须移送的材料时,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检察机关补充移送。
3.律师有权会见被告人,听取被告人的陈述和辩解,核实案情和证据材料;了解被告人是否被超期羁押及合法权益是否受到损害。向被告人介绍法庭审理程序,告知被告人在庭审中的诉讼权利、义务及应注意的事项。
4.在审判阶段,律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5.律师依法出庭,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6.一审判决后,律师有权获得判决书。在上诉期间,律师可会见被告人,听取其对判决书内容及是否上诉的意见,并给予法律帮助。
第二种情况,担任公诉案件二审辩护人
1.接受委托后,应被告人要求,辩护律师可协助或代其书写上诉状。
2.二审辩护律师可阅卷、会见被告人、调查取证(同一审)。
3.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辩护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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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勇军律师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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