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东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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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公司企业,知识产权

如何搭建合理股权架构

来源:瞿东亮律师
发布时间:2019-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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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公司初期股权分配比较明确,结构比较单一,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制度变得重要,必然会在分配上产生各种各样的利益冲突,这样也导致企业不是剑拔弩张内耗不止,便是梁山英雄流云四散。所以,对于希望好好发展的企业来说,股权结构的设计至关重要。科学合理的股权结构,不仅可以明晰合伙人之间的权责,科学体现各合伙人之间对企业的贡献、利益和权利,还有助于维护公司和创业项目稳定,并且在未来融资时,股权要稀释,合理的股权结构,更有助于确保创业团队对公司的控制权。股权分配是公司稳定的基石。

一、必须要有一个控股股东,避免平均分配的股权结构。即使股权平均分配,也要保证有一个股东拥有绝对的决策权。公司在发展初期合伙创业虽然更容易集资,分担风险,也更容易成功,但是人多了就难免会遇到意见向左,不合的情况,控股股东只有比别人承担更大的风险,在决策上才能更加谨慎。创业之初,单凭朋友义气、一腔热血是靠不住的,快餐品牌真功夫家族内斗不断升级,小舅子潘玉海与姐夫蔡达标两人使出浑身解数,上演全武行,最后蔡达标被捕,所有纷争的根本原因是因为五五开的股权结构。这些事件的根源,都在于创始人团队搭建之初,没有对股权进行合理的分配,没有考虑到未来不同人对公司的贡献程度。实际上,一家公司不合理的股权结构,相比其他问题,更有可能让一个本来不错的初创公司分崩离析。

二、非货币入股的问题。公司在筹建和运营过程中经常有给有技术的人员出让股权的行为。根据公司法,技术入股需要评估定价,但是技术入股相比货币入股而言,存在较大的风险和隐患。技术股东离开公司会带走技术,公司无法继续享受该技术服务,这样公司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最好在协议上明确规定技术入股的时间、价值和条件,连同技术专利等一并交付给公司。

三、同股不同权的约定。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国现行《公司法》第43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44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表决权、决策权和股权比例不一致。如京东采用AB股不同投票权设置,虽然刘强东持股约20%,但拥有的投票权超过80%。

四、长期激励机制的设定。员工的股权激励不仅仅是对过去所做贡献的回报,更是对未来贡献的奖励,所以股权没必要一次性分完,以免部分员工躺在股权上睡觉。可以通过设立一个股权池,每年根据业绩条件调整股权比例,做到可进可退,能上能下。

五、股权退出方式的设定。公司的每个发展阶段都需要不同的人才,对于那些跟不上公司节奏或者不愿意跟随公司的发展的员工,需要提前设计好退出机制。在《公司法》中,除非股东自愿退出,很难将一个股东除名。所以对于这类股东,提前约定好退出条件和退出价格,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能有有效避免股东退出时产生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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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瞿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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