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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托运中货物受损的责任承担

来源:林芳律师
发布时间:2019-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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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的发展为商业繁荣贡献了很大的力量。很多交易不需要面对面进行,相隔千里的甲乙双方通过信息网络能够快速的完成交易行为。但物品的交付是不可逾越的鸿沟,如何保证快速而安全的交付标的物?代办托运就是最经济的形式。代办托运是出卖人将货物交付到卖方所在地的托运站,让托运站运输货物至买方的行为。货物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货物的毁损或灭失的,责任如何承担?

一、不可抗力导致的货物毁损、灭失,货损由买方承担。

卖方将货物运送至托运站,托运站接收后,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卖方就完成了货物交付行为。交付后,货物的所有权归买方所有,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也应由买方承担。

二、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货物毁损、灭失

(一)托运人为买方选任的情况下,买方可向托运人主张违约责任。

如果托运人是买方选任的,卖方不需要保证托运人的托运行为。若货物在托运过程中非因货物本身的原因而毁损、灭失的,买方可以向托运人要求侵权责任。但不得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为托运人的选任是买方自行选任,运输合同的双方是买方和托运人,卖方只是将货物交付托运人,卖方将货物交付给托运人就完成了货物交付责任。货物交付后,货物的所有权归买方所有,风险也归买方承担。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非不可抗力导致的毁损和灭失,买方可以依据运输合同要求托运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托运人为卖方选任的情况下,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违约责任,也可以向托运人主张侵权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卖方负责办理托运,需要保证选任合格的托运人,即托运人能够安全、如时运送货物至买方。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非因货物本身的原因而毁损、灭失的,买方可以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主张卖方的违约责任,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向托运人主张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当然,买方也可以直接向托运人主张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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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林芳
  • 执业律所: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3301*********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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