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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广东-深圳

擅长:婚姻家庭

离婚没问题,房子一人一半?

来源:李玮律师
发布时间:2019-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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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多数的情况下,很多夫妻奋斗多年,好不容易也只攒出了一套房子。而在离婚时,双方谁都想要房子,但谁也没有能力把相应的补贴补偿给对方。在双方争执不下、无法下定论时,法官可能会劝对方协商房屋各占二分之一或直接判各占二分之一。

  一人一半?听起来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其实不然,真正的麻烦事还在后面呢。如果当事人头脑不够清醒,很容易就中招了!

  房子的所有权从共同共有转化为按份共有。这中间有什么不同?

  共同共有是基于夫妻、家庭等关系形成的,以夫妻关系为必要条件,发生夫妻共同共有关系中,共同共有人在共有关系中不分份额。在双方尚未析产前,各自的财产份额是不明确的,可以说是不分份额地共有。这种情况下,如果离婚时,女方有可能获得60%的财产,但一旦按照按份共有的方式,女方就有可能损失一部分财产。

  而按份共有,在一开始,房屋的份额就已经很明确了。比如,各占50%。

  房子的产权只有一个,并不会变成两个独立的产权。在房屋售卖时,双方都只有50%的产权,谁也不能单独决定将一整个房子卖出去,因为按份共有的房屋的出售需要2/3的共有人同意。而其中一方出售50%产权时,相信不会有人买房只买一个房间或者一个厕所吧?在房屋市场里,50%产权的房子根本无人问津。

  那么真的想要出售房子的一方有什么办法能够出售呢?只能依据《物权法》第99、100条起诉分割。

  1. 如双方曾约定不能分割房子,则只有出现重大事由时才能要求分割。

  2. 没有此类约定,则随时可以提出分割。

  3. 分割的方式首先由双方协商;其次,协商不成的,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进行实物分割(产生两个独立的产权证),最后,才是拍卖、变卖、折价后,双方就价款进行分割。

  但这样子做,双方又要产生一场不必要的诉讼!因此在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尤其是房子的所有权一定要弄清楚了。如果个人在时间和精力上有限,可以咨询律师,寻求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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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李玮
  • 执业律所:广东齐家明鹏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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