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进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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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未约定还款期限,可随时主张对方还款

来源:刘进泽律师
发布时间: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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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款未约定还款期限,可随时主张对方还款

    关键词:借款合同  还款期限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由此可知,在借款合同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双方首先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协议补充,如果不能协议补充,则可以按照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是交易习惯确定。按照上述方法仍然无法确定时,借款人可以随时还款,而贷款人可以在合理的期限内催告借款人返还借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 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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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刘进泽
  • 执业律所:河北首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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