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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解除时,彩礼应否返还?

来源:陈蓉律师
发布时间:2016-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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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解除时,彩礼应否返还?

王某与李某按照当地习俗订立婚约,次日,李某给付王某彩礼3万元。后双方解除婚约,王某拒不返还彩礼,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婚约是男女双方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所作的约定,但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对双方没有约束力。但彩礼是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解除条件成就,则赠与行为失去法律力,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赠与的彩礼应当恢复到原始状态,因此,本案的王某应当向李某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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