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俪珊律师

张俪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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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河北-廊坊

擅长: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建筑工程,劳动纠纷,刑事案件,公司企业

法律,救不了无“邪”——把握证据,防患未然

来源:张俪珊律师
发布时间:201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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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明一点,这里的“邪”不是指的邪恶思想,而是指处理事情的时候考虑一下必要的风险,留下必要的证据。

做律师久了,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很多人风风火火地过来找你,“XX欠我的钱不还了怎么办”“我的合同出问题了,现在人家不结帐怎么办”“我要诉XX怎么诉”……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

怎么办?我们给的答案只有两种,一是协商解决,一是诉讼解决。

但是,问题来了,诉讼真的能够解决的了吗?所以,这就要求你手上有能够支持你所有诉讼请求的有利“证据”,“证据”是唯一能够保证你胜诉的支柱!

分享两个案例。

案例一:肖某和李某是朋友,有一天李某找到肖某借8万元,口头约定两个月内偿还,肖某觉得是朋友关系,并未向李某索要任何借款凭证,直接将8万元现金交到了李某手中,后来朋友反目,李某并不承认向肖某借过款项,最后因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借款事实,肖某只有承担败诉的后果。

我们认为,现实生活中这种“人情”交易笔笔皆是,当事人每每都是对我们说“我当时以为这种关系他不会不还我”“我当时以为没有必要写什么书面的东西”“我当时以为……”多少问题都出在了“我以为”。诚然,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是不可或缺的,但是,必要的风险防患也是基于信任的基础上的不是吗?如果真的是朋友,借款人会主动向你出式书面凭证,不会等着你开口索要。

案例二:秦某找到我,给我看了一纸向某单位供货的合同,上面的确是写明了供货的数量、价款及相应的付款时间付款方式。但是合同有很多明显的漏洞:第一,合同下方对方落款只是马某个人的名字,并未盖有任何单位的公章,且秦某告诉我,这个马某实际上叫马文某,但是大家都叫他马某,当时也没确认他的真实姓名就和他签了相关的合同;第二,合同并未约定双方的法律责任及违约情况,而且就本案而言最大的问题是没有任何对方收到货物签收的凭证。当事人无法确定,对方是否收到货无法确定,如何诉?

秦某说,当时他天真的以为,对方是大公司,不会出现这种欠款不给的情况,又急于拉成这单生意,所以什么都没有细想,只是单纯的相信他们而签了这个合同。

在我们看来,这些情况本可以不必发生,是很轻易就能避免的风险,如今拿来让我们解决轻易可以避免的问题,我们真的是深感挽惜。

目前,很多企业都有自己法律顾问,经营中的风险能放到最低最小。但是有一些公司却不以为然,甚至公司内部一个懂法的人都没有,失了荆州才来后悔,殊不知到最后陪了夫人又折兵,亡羊补牢,为时已晚。

我们所说的“与人为善”并不是放弃自己的利益。心存一点“邪”念,给彼此一个约束,为了便于将来持续友好的交往,“先小人,后君子”并不为过。法律只是最后的防线,最后的救命稻草。如果一味地把希望放在最后,失去了主动性,输赢不能自已决定,这是一件多么悲哀的事情啊。

所以,大多时候,打败你的不是天真是无“邪”,而在法律面前,这种无“邪”也很难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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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裕华路109号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俪珊
  • 执业律所:河北乾翔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131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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