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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是作原告,还是作为被告能够获得最大的权益呢?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19-06-24 浏览量:0

问:第七个问题是把婚前的个人财产和礼金婚后全都转给对方,当时对方说是借款,但是没有欠条,之后对方给了我一张差不多金额的卡,现在呢因为要离婚,对方把这个卡给注销转走了,那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去获得最大的权益呢!

答:首先呢我们先来分析这个借款的事情,虽然说当时可能对方承认是一个借款的行为,但是因为他并没有打欠条,那在此种情况下他很有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债务,所以呢我们这边是需要收集一些像是对方承认这个钱是借款的录音,或者说是微信聊天记录,如果有这个再加上这个转账记录的话,那么我们可以主张它是一个债务。

其次呢,因为说对方他这张被注销的卡是登记在对方名下的,那么如果说我们能够把这个流水打印出来的话,我们其实相当于是可以主张对方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的。那么在离婚诉讼中,我们是可以要求对方对这一部分的财产不分甚至说是少分的。


那么在离婚诉讼中,我们到底是作为原告,还是作为被告能够获得最大的权益呢?

其实啊原告和被告在咱们这种婚姻家事案件中,他其实只是一个称呼之分,它并没有说是原告还是被告在法律上更占有一个优势,因此呢如果你这边真的是有想要离婚的想法的话,咱们其实并不是必须要等到对方去起诉,咱们反而可以主动去起诉,来争取一个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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