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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被告不到庭,可以直接判离吗?该怎么处理?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19-06-26 浏览量:0

 

在婚姻生活中存在美好的回忆,但是有人因为家暴、感情淡了等因素选择离婚,但是离婚并不总是和平分开,因此有一部分人为了尽快摆脱而起诉离婚。有人可能不甘或者依旧深爱,不愿离婚或选择不出现离婚诉讼现场,但是不到庭不参加离婚诉讼,难道就可以不离婚了吗?

  前段时间,有一男网友咨询:我跟我现在的妻子是大学同学,大一就在一起了,期间争吵过分手过,但还是步入了婚姻的殿堂,一直过得挺好的。可在一年前就戛然而止了,一年前妻子怀孕了,而我正处于事业的上升阶段,每天都是酒局和应酬,也很少关心妻子。有一天晚上我正忙着一个大单,没有接到妻子的电话,在公司忙到第二天早上才回到家,结果告知妻子昨晚流产了,她怨我恨我没接到电话。

  现在我妻子坚决要跟我离婚,我已经失去孩子了,更不想失去她,所以我不肯签离婚协议。我做那么多都是为了这个家,我很爱她,我想问:

  我不到庭参加离婚诉讼是不是就不能离呢?还是若我没到庭,法院可以直接判离呢?

  其实,在大量的司法实践中,如果被告方下落不明,法院无法通知其到庭参加离婚诉讼,那么法院首先会将诉讼文书公告送达,期间中止离婚诉讼的进行。待公告期满后,被告人仍不出现,法院会根据现有的证据进行缺席判决,但是离婚案件是涉及人身关系的,强调双方必须到场且知情,因此大部分法院会选择中止诉讼。

  如果经法院的通知,被告人不愿出庭参与离婚诉讼,也不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那么根据民诉法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一般的处理办法是根据原告的诉求进行审判,此时则极大可能直接判离。

  俗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

  每一段幸福的婚姻都来之不易,即使最终的结局不美好,但是起码双方为婚姻生活共同努力过。如果一方不想分开,那么应该做出让对方满意的行为,行动更胜于语言,双方坐下来好好谈谈,克服存在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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