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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的房子怎么办理过户,收到别人送的房子怎么办过户

非原创(网络) 发布时间:2017-11-23 浏览量:0

一、赠送的房子怎么办理过户

(一)办理房屋赠与过户相关规定:

1、房屋赠与过户的一般规定

房产赠与的过户手续:按《公证条例》规定,赠与应在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赠与合同公证,并提交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书、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及原产权证书办理过户手续。

2、涉及到境外当事人的特殊规定

境外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按规定需经司法部认可的律师认证或我国驻当地大使馆(领使馆)公证。带着公证书、产权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二)办理房屋赠与手续的流程,具体如下: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房地产赠与应当办理先行的公证。这是为加强审查,避免出现各种假赠与,减少矛盾和纠纷的必要条件。但是,房地产赠与公证证明仅是当事人意愿表达的真实证明材料,而不是事实结论,需经过行政机关审查后才能确认。

另外,根据司法部《赠与公证细则》第七条规定,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公证人员在此提醒,房屋赠与的公证,公证后一定要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否则赠与无效。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过户申请书;

(2)身份证件;

(3)房地产权证;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有关税费的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二、收到别人送的房子怎么办过户

根据合同法规定,赠与合同倾向于实践性合同,其形式可采取口头、书面及其它形式,但根据赠与客体的不同,法律对赠与形式有特别规定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在赠与合同的履行中,赠与人须履行给付赠与物的义务,如果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手续,则只有变更产权后,才可视为赠与人履行了给付义务。

房屋赠与是否成立就要看产权是否过户,产权过户登记是房屋赠与生产要件。所以赠送的房子得需要办理相关的过户手续。所以赠与房产必须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在赠与公证书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应当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过户,这样才可免去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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