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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必知!婚后房产分割一览表

来源:张丽律师
发布时间:2019-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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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落户在自己名下

1

已支付全部房款


属于个人财产

只支付了首款,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


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

未能达成协议的

法院可判决归产权登记一方

尚未归还的贷款

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

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在判决房屋归登记一方所有明显不公平的情况下,可以判决房屋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落户在双方或对方名下

2




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房屋产权

     夫妻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支付了全额房款,并且落户在自己名下,婚后欲在房产证上加署配偶的名字,若双方对房屋的份额做出特别的规定,则按照约定的份额分割,否则认定房产归夫妻双方各占50%的产权


为了避免将来发生纠纷,法官建议双方将各自拥有的房产份额在房产证上注明哦。





双方用共同财产购房

 落户在双方或一方名下

1




均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


 落户在未成年子女名下

2




一般视为未成年子女财产

由抚养方暂时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父母出资购房

 一方父母全额出资

1

落户在出资方子女的名下


属于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

落户在夫妻另一方或双方名下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除非有父母出资时的

书面约定或声明

证明此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


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付首付款)

 婚后双方共同还贷

2


房屋落户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或双方子女名下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可以适当多分。



 双方父母共同出资

3

落户在双方名下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应当认定父母的出资为

对各自子女的赠与

而不能因为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就理解为对双方的赠与

落户在一人名下


该不动产可认定为

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

按份共有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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