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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定金和预付款有何不同?

来源:金宝鑫律师
发布时间:2015-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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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金和预付款有什么不同?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额以起到担保作用的担保方式。而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不具有担保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下面本文详细介绍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定金与预付款的定义


  (一)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二)预付款

  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收受预付款一方违约,只须返还所收款项,而无须双倍返还。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设置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


  二、定金与预付款的区别


  1、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给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预付款只是一种支付手段,预付款的交付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的作用。


  2、定金又具有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而预付款则不具有此功能。


  3、给付定金一方违约时,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这就使定金起着制裁违约方并补偿受害方所受损失的作用,定金相当于预先交付的违约金;而对于预付款,无论哪一方违约,都不存在上述罚则,要么返还,要么折抵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


  4、性质不同

  定金是定金合同的主要内容,交付或接受定金,本身不是履行主债的义务,而是债的担保方式,是履行定金合同的行为。

  而预付款则是主合同的内容之一,给付预付款是履行主债的行为。


  5、作用不同

  预付款的作用在于帮助对方解决资金上的困难,使之更有条件适当履行合同,具有支援性;

  定金虽然也有这一作用,但是主要作用还在于担保合同的履行。此外,定金在合同是否成立发生争议时,还可以起到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而预付款则没有担保和证约的作用。


  6、效力不同

  预付款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成为价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没有得到履行的情况下,不管是给付一方当事人违约,还是接受方违约,预付款都要原数返回。

  定金则不同,在合同得到履行时,定金是收回还是抵作价款,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来确定,并非一定抵作价款,在不履行合同的情况下,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具有违约惩罚性。而预付款则没有。


  7、支付方式不同

  定金一般是一次性支付,交付定金后,定金合同方可成立。

  预付款可以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是分期支付。


  8、适用范围不同

  定金在合同中运用广泛,不仅适用于以金钱履行义务的合同,也可以适用于其他有偿合同。

  而预付款一般只能适用于以金钱履行义务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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