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

张静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互联网纠纷,继承,损害赔偿

180-7880-3465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服务时间 09:00-21:00)
留言咨询

广州租赁商铺后发现房屋漏水无法使用,能要求那些赔偿?

来源:张静律师
发布时间:2019-02-21
人浏览

律师解答:能要求退还押金、赔偿租金、管理费、违约金等损失,其余中介费、装修费等损失如未超过违约金金额则不支持。

判决书节选:

被告向原告交付涉案商铺后,原告在装修过程中因建筑物伸缩缝问题出现漏水情况,导致装修无法继续进行,此时被告作为出租人,应当履行对涉案商铺的维修义务,但现有证据表明在原告与被告多次沟通后,被告至今仍未履行维修义务,导致原告至今无法继续装修和使用涉案商铺,故现原告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上述租赁合同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原告主张被告赔偿中介费、消防合同费、装修费、装修设计费、员工工资、经营损失的诉请。(一)对于中介费、消防合同费、装修费、装修设计费,原告已提供收据、合同、图纸等证据予以证实,且上述费用发生在签订合同时或装修过程中亦符合常理,故本院对原告支出上述费用予以确认,但因原告已依据合同约定向被告主张支付违约金15000元,现有证据无法证明上述支出超出了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故原告在向被告主张支付15000元的违约金后另行主张上述费用损失无据,本院不予支持。(二)对于员工工资损失和经营损失问题。根据原告陈述,员工工资属原告为留住之前员工而承诺支出的费用,涉案商铺能否正常开业、何时开业,不仅取决于本租赁合同的履行状况,还可能受涉案商铺装修、消防验收、营业执照取得等因素的影响,故该费用的支出不属于本案租赁合同解除导致必然支出的费用,原告要求被告赔偿该费用欠理,本院不予支持。

以上内容由张静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张静律师咨询。
张静律师
张静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9人好评:9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180-7880-3465
在线咨询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静
  • 执业律所: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969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咨询电话:180-7880-3465
  •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