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

张静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互联网纠纷,继承,损害赔偿

180-7880-3465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服务时间 09:00-21:00)
留言咨询

广州房产政策变化,交了定金能退吗?

来源:张静律师
发布时间:2018-12-13
人浏览


平时并不是很富裕的吴女士决定购买一套价格百万的房屋。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吴女士不仅倾其所有,而且借遍了亲朋好友,才算凑够了20万元首付款及税费(其中包括5万元定金)。可不到半个月,吴女士便接到开发商通知:根据新政,首付应不低于30%,即最少应补交10万元,同时贷款利率也将提高。这对经济承受能力已达极限的吴女士来说,根本不可能承受。吴女士为此想到解除合同、退还定金及首付款,而开发商则提出,吴女士解除合同意味着违约,5万元定金将不予退还。此种情况定金能退吗?

 

    律师解答:通常情况下,如果适当增加贷款首付、提高利率,买方仍有条件继续履行合同,是不得解除合同的。楼市新政带来的交易风险,不属于一般性的商业风险,对于购销双方来说,都因没有商量余地而必须接受,无条件执行。但如果只让买方承担首付提高、利息增加后果,并非公平。

本案也不例外。更何况,费用的增加不仅使女士无法正常生活,而且也因无法履行而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故其可提出解除合同。同理,对于吴女士已经缴纳的一并列入房屋首付款中的5万元定金,开发商依法也是必须无条件退还的。


以上内容由张静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张静律师咨询。
张静律师
张静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9人好评:9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180-7880-3465
在线咨询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静
  • 执业律所: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969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咨询电话:180-7880-3465
  •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