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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按套交付,面积小了能索赔吗?

来源:张静律师
发布时间:2018-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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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一般不能。

双方合同约定买卖的房屋是现实的特定房屋,且双方已实际查看确认其现状,只要出卖人是以现状交付,则已完成适当履行,并无瑕疵履行之说。房产证中对面积的记载,是对房屋特定性状的描述或说明,即使房产证中面积记载有误,但因买受人是以实物购买,不足以导致买受人对标的物产生重大误解,也不构成房屋实物交付上的瑕疵,故买受人不能以重大误解请求撤销价格约定。

对于出卖人在出卖时未取得房产证,以预售合同约定面积作为房屋面积,最终房产证面积与约定面积出现差异的,也可类比上述意见,但一种情形例外,即出卖人虽未取得房产证,但房屋已有测绘面积或事实上已经颁发了房产证,出卖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而故意隐瞒房屋实际面积,仍以预售合同约定面积与买受人签约,影响买受人对价格的判断,买受人可以欺诈为由,请求撤销或变更价格条款,并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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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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