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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后不办证,开发商注销了如何办房产证?

来源:张静律师
发布时间:2017-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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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买了一条商品房后,考虑到办房产证要先交3%的契税,另外还要交维修基金,也得好几万元。反正都已经入住了,一时半会儿也不会卖,办了房产证暂时也没啥用,何必先掏一大笔钱交税,就没理会开发商的办证通知,此事一直搁置下来。直到近期着急卖房,他才重新琢磨办房产证的事。到房管部门一咨询,才知道光有购房合同和发票不行,必须与卖房的开发商共同申请。十几年前买的房,现在上哪儿找开发商去?公司都注销了!李先生懊恼不已,恨不得抽自己两个大嘴巴,当初自作聪明,如今耽误大事。像这种情况如何处理呢?

 

    律师解答:单方办证走法律程序

  上述这种缓办房产证的业主还有不少。在开发公司通知集中办证时,出于种种考虑不愿及时办证,日后带来诸多麻烦。

  办房产证需要开发商出面?按照规定,办理房产证需要买卖双方同时到场,需要开发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等。在办理房产证时开发商需要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契证、房屋维修基金收据、初始登记批复、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房屋登记属于申请登记制,因房屋买卖申请房屋登记,应双方共同向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如果买卖双方当事人不共同申请,登记机构无法完整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登记结果的正确性也就无法保证。

那么,这种找不到开发商的房子该如何办理登记呢?只能去当地的法院或仲裁机构,对购房行为和购房合同进行认定,由司法机关判定后,凭借生效法律文书或仲裁决定,才可以单方申请过户手续。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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