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静律师

张静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互联网纠纷,继承,损害赔偿

180-7880-3465
咨询请说明来自法律快车(服务时间 09:00-21:00)
留言咨询

成年子女患重病父母有义务出治疗费吗?

来源:张静律师
发布时间:2017-04-17
人浏览

问:我与前夫离婚后独自抚养孩子,后来,孩子因恋爱受挫患上精神病,被公司辞退,生活完全由我照料。因为单位经济效益不好,我下岗了,已无力维持孩子的正常生活和治疗。我找到前夫,要求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遭到拒绝。他说孩子已经成年,故没有义务支付抚养费。请问,孩子成年后患病,离异父母是否有抚养义务?

 

律师讲法:

孩子成年后无法独立生活,父母有义务支付抚养费。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条款中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作了详细的解释,即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根据以上规定,你的孩子因刺激患病,无法正常工作,没有经济来源,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故你和前夫虽然离异,但是你们均有义务支付抚养费。

以上内容由张静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张静律师咨询。
张静律师
张静律师主办律师
帮助过 9人好评:9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180-7880-3465
在线咨询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张静
  • 执业律所: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14401*********969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咨询电话:180-7880-3465
  •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