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一起抓打公交车驾驶员,影响公交车正常行驶的案件,被告人宋某因危害公共安全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11月,重庆合川的一公交车驾驶员谢某让乘客将箩筐从过道处挪至车厢后部,正在公交车上的被告人宋某对此表示不满,并由此与谢某发生争吵。
宋某和谢某不断争吵,宋某在谢某的言语刺激下去堵公交车前门,接着又去到驾驶位坐着。在多名乘客的指责下,宋某离开驾驶位回到自己之前的座位。
公交车继续行驶,宋某就其堵车门、坐驾驶位的原因与谢某纠缠并持续发生争吵,争吵中谢某的言语激怒了宋某,宋某遂去到驾驶室旁,用左手拉拽正在驾驶公交车的谢某的右脸颊,谢某感到驾驶安全受到影响,便立即将公交车停靠至路边并报警。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某在公交车行驶过程中拉拽驾驶人员,妨害驾驶员安全驾驶,置乘客于危险之中,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该事件没造成严重后果,且宋某是一名老人,明知报警后也等在原地,没有逃离,同时驾驶员谢某也存在一定责任,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公共交通安全是城市安全的重要一环,与每一位公民息息相关,维护公共交通安全是每一位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遇事要有礼有节的处理,控制自己的不良情绪,切勿因一时冲动酿成大祸。
重庆男子抓打驾驶公交车的司机
非原创时间:2019-04-17阅读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