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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抢夺罪是如何处罚的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7-06-25 浏览量:0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是中国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一项罪名。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我国对未成年犯罪的相关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由上可知,未成年人如果满了十六周岁,是要附刑事责任的,但是如果没有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但是会让家长对其加以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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