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运云律师

张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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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广东-深圳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刑事案件

实施了劫持行为就一定会构成犯罪吗

来源:张运云律师
发布时间:2019-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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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网络上发布了这样一则新闻:浙江宁波一小区发生了一起劫持事件,一个小楼取快递的女子被一个男子强行拉上车,随后男子带着女子驾车而去,这以经过被一旁的快递小哥目击,其记下车牌马上报了警。警察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展开了调查,通过监控视频,警方展开布控,很快就找到了涉案车辆的位置,最终在收费站出口将车辆和人员控制,解决了被劫持的女子。通过询问,女子和男子原是男女朋友关系,后分了手,男子一直不甘心,面对男子的纠缠,女子一直躲避他,然而男子通过交往中了解到的对方淘宝密码,获取了女子的收货地址,于是给女子寄快递,从而有了该劫持事件。根据双方的描述,男子在车上并没有任何过激行为,只是一直劝说女子回心转意。最终,该男子因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被治安拘留8日,并罚款300元。

面对这一处罚,很多网友觉得判轻了,是否存在劫持行为就一定构成刑事犯罪呢?

劫持行为的确侵犯了女子的人身自由,但是否构成刑法上的非法拘禁罪呢?根据刑法规定,非法拘禁罪是指采用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该案中,男子通过拉拽的行为强行将女子拉进车中,并达到控制其自由的行为,虽已经符合非法拘禁罪的行为,但是该条并未对拘禁的时长作出具体规定,根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如果没有多次或行为或者行为恶劣(如具有捆绑、殴打、侮辱)的情形,要在24小时以上才能达到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本案中,男子在控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手段和方式的选择上,并没有其他恶劣行为;再结合解救的情况来看,拘禁的时间没有达到法定时长,且两者之间还有长达6年的情侣关系。因此,其并不构成刑法上的非法拘禁罪。

因此,本案中,公安机关对其予以拘留8日,加300元罚款的处罚定性准确,符合法律规定,且也能起到一定的教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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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张运云
  • 执业律所: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
  • 职  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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