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财产全归后妈?
来源:张运云律师
发布时间:201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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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父亲一婚育有一子,二婚女方无孩子,也未再生育。今年因病去世,后妈拿出父亲病发前一个月签订的说明,内容载明父亲全部财产归二婚妻子所有,家中一切事务交由其办理,任何人不得干涉。患病期间,父亲兄弟及儿子探视遭强拒,公积金被冒领。作为儿子的我还可以享有继承权吗?应该怎么主张权利?
律师说法:父亲在世时,有权对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作出赠与决定,根据本案“发病前签订的说明”,其父亲已经将属于自己份额的全部财产(包括公积金账户余额)赠与了现任妻子,如果这是其本人的真实意思,则其他子女无权请求分割财产。如果子女怀疑父亲当时的精神状态,对其中是否存在欺诈、胁迫存在争议,则可以起诉后妈,在诉讼中申请司法鉴定,如笔记鉴定,或者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另外,即使情况属实,如果存在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而因为没有给其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可以向法院主张遗嘱部分或全部无效。
如果父亲在去世前并没有做出过任何赠与的行为,则在与现任妻子共同财产中一半的份额应当作为父亲的遗产。此时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案子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时属于父亲的财产作为遗产由同一顺位的继承人等额继承,包括父亲的现任妻子,子女、父母。
另外,对于父亲患病期间其本人公积金被冒领的情况,由于提取公积金的程序过程与条件都非常严格,如果不是父亲本人领取或者委托代理人代为领取,请及时与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核实并及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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