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新勇律师

刘新勇

律师
服务地区:全国

擅长:房产纠纷,婚姻家庭,继承,公司企业

被告要如何应对交通事故诉讼?

来源:刘新勇律师
发布时间:2017-09-11
人浏览
    交通事故诉讼中,被告经常因为理亏或者不愿意赔偿而消极应诉甚至不应诉。其实这些都是错误的做法,遇到交通事故诉讼,被告应该积极应诉,寻找有利于自己的证据,维护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可以反驳责任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对方当事人一项有力的证据,如被告对公安机关认定的责任分担有异议,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重新认定的申请。如果公安机关作出了最终决定,并且这一决定对自己不利,也不用过分担心。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院还会对交通事故的责任重新认定,只要依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找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仍然可以驳倒对方。

  (一)对交警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二)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寻找以下证据反驳该认定: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二、积极应诉

  有的被告自知理亏,认为不应诉或不答辩、不出庭就能逃避责任,其实,这些做法并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判。反而积极应诉也许能够扭转局面,为自己创造有利的条件。

  (一)接到原告的起诉书后

  要弄清其中所列明的原告与被告在主体资格方面是否合法、有效。然后,注意辨明受诉法院是否有管辖权。如果认为管辖法院可能会做出对自己不利的判决的,可以申请“管辖异议”。比如不少原告会选择赔偿标准较高的法院来提起诉讼,但如果该法院其实没有管辖权,则可以提出“管辖异议”。

  (二)进入审判程序后

  被告应积极行使诉讼权利、积极举证。对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项证据,被告一定要认真审核。审核书面证据是否有涂改痕迹,有没有加盖必要的印章,或者相关人员的签字;审核对方提交的证据是否充分,能否证明就与自己存在权利义务关系等。
以上内容由刘新勇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刘新勇律师咨询。
刘新勇律师
刘新勇律师合伙人律师
帮助过 3214人好评:23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街道工农路499号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北院508室。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刘新勇
  • 执业律所: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 职  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1301*********394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全国
  •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友谊街道工农路499号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北院5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