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成思律师

龚成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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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区:湖北-武汉

擅长:刑事案件,综合

女孩盗卖他人课程被冻支付宝

来源:龚成思律师
发布时间:2016-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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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的视频课程被放到淘宝上低价售卖,因著作权被侵犯,武汉一家公司将侵权方告上法庭,并向法院申请冻结对方的支付宝账户。

2013年,武汉某公司创作完成50集的网络视频课程,并于2013年11月首次发表。该作品已向国家版权局申请了作品登记并获得作品登记证书。2014年10月,该公司发现该视频课程被贵阳女生小琴(化名)放在淘宝网以398元/套低价售卖,而该视频课程在该公司淘宝官网上市场售价为2199元/套。

该公司委托湖北浩泽律师事务所律师龚成思做了侵权证据保全公证,武汉某公证处出具了公证书,在贵阳中院起诉小琴,并申请财产保全。

2015年10月,经贵阳中院认定,小琴的车辆及名下银行账户和支付宝账户中存有的现金共计价值44万余元。2015年,法院作出了财产保全的裁定。

裁定后,小琴支付了该公司的经济损失。近日,贵阳中院依法解除对小琴名下价值44万余元的财产保全。

【律师说法】

“微信红包”也有可能被冻结

晨报公益律师汪明介绍,法院整治“老赖”的手段,由最初查封房产、车子,到冻结银行卡,再到限制其乘坐飞机的资格,不断升级和完善。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个人拥有的新型互联网金融财产增多,除支付宝外,还有财付通、余额宝、微信钱包、滴滴出行钱包、优步钱包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支付宝账户等金融产品可视为法院可执行的“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互联网金融财产应属于可执行财产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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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龚成思
  • 执业律所:湖北浩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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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20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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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24号,德成中心17楼。青鱼嘴地铁站B出口,前行20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