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海龙律师

曲海龙

律师
服务地区:山东-青岛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劳动纠纷,公司企业,刑事案件,综合

山东省关于遭受工伤的职工在达到退休年龄或办理退休手续能偶领取相关工伤待遇的规定

来源:曲海龙律师
发布时间:2016-03-24
人浏览
      青岛劳动纠纷律师:遭受工伤的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而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能不能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个问题在我国各个省份有不同的规定,存在很大争议,其中山东省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
      “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就是山东省的规定。根据《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鲁政发〔2011〕25号)第二十五条第4款:“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上内容由曲海龙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曲海龙律师咨询。
曲海龙律师
曲海龙律师
帮助过 3575人好评:62
  • 经验丰富
  • 态度好
  • 解答快
青岛市城阳区正阳中路国际商务港412A室(城阳法院对面)
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
  • 律师姓名:曲海龙
  • 执业律所: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 职  务:
  • 执业证号:13702*********060
联系本人CONTACT ME
  • 服务地区:山东-青岛
  • 地  址:
    青岛市城阳区正阳中路国际商务港412A室(城阳法院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