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相关问题
来源:孙毅律师
发布时间:2015-11-18
人浏览
1、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赔偿标准,原则上按照受害人系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确定。同时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主要收入来源和社会保障程度等因素,综合确认应适用的赔偿标准。在两种标准存在交叉的情形下,可以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具体赔偿标准。(总标准)
2、对于因同一侵权行为导致两人或两人以上死亡或伤残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可以按照相同的标准确定死亡赔偿金或残疾赔偿金。发生重大侵权事件,受害人人数众多,可以按照相同的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以上内容由孙毅律师提供,若您案情紧急,法律快车建议您致电孙毅律师咨询。
孙毅律师主任律师
帮助过 1901人好评:17
莱西市烟台路52号良茂凯悦1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