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晓凡律师
199-5332-3131
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
13707*********314
xiaofanlawyer@163.com
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276号衡明律师大厦三楼
微信扫一扫 关注我
2019年民商事案例裁判要旨汇编(五)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20-02-27 浏览量:0
13.债权人要求撤销夫妻间房屋赠与合同的认定——北京二中院判决高某某诉秦某等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
裁判要旨
婚前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并取得房屋所有权,婚后将配偶登记为房屋共有人的,该行为构成夫妻间赠与。在婚前借款依法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下,出借人以赠与行为损害其债权为由要求撤销赠与合同的,法院不予支持。
14.具有定金性质的彩礼协议无效——重庆三中院判决冯某某诉付某某离婚纠纷案
裁判要旨
婚姻双方当事人签订关于结婚彩礼的《协议书》,约定彩礼给付方提出分手或离婚彩礼不予退还,彩礼收受方提出分手或离婚双倍返还彩礼,违反婚姻法规定及公序良俗,故离婚时彩礼给付方要求提出离婚的彩礼收受方按双方协议书约定双倍返还彩礼的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15.约定不明情形下保证期间起算点的确定——上海高院裁定A公司与薛某保证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
在债务履行期限约定不明且保证期间约定不明的情形下,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之日可认定为保证人保证期间的起算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