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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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一次起诉判决离婚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5-05-15 浏览量:0
离婚案件一次起诉判决离婚
【案情简介】
本律师接受原告于某的委托,介入一起离婚案件。由于原告现在湖南生活,而被告在哈尔滨,故原告为了避免多次远途的奔波,希望能一次起诉就判决离婚。
【承办过程】
本律师在了解相关案情后认定:2012年原告与被告在网络上相识,作为网友相互交流1年后,原、被告于2013年1月30日登记结婚。2013年2月14日双方发生激烈争吵,2013年2月15日原告提出离婚,被告不同意,后原告离开被告回到自己老家湖南省。自2013年2月15日原、被告分开后,双方一直未联系,至今已经2年零2个月。原告认为,原、被告在网络上相识,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婚后在一起共同生活不足1个月,且长期分居已经超过2年,故原、被告的婚姻实际上是名存实亡的婚姻,因此原告请求法院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审判结果】
哈尔滨市香坊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告的主张符合法律规定,双方感情却已破裂,已经没有和好的可能,且符合婚姻法关于离婚的条件,因此判决原、被告离婚。
承办律师:殷 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