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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有效吗?

来源:朱明瑛律师
发布时间:2017-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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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有效吗?

  按《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遗嘱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

  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且缺一不可,即:

  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

  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3、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4、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

  法律规定的口头遗嘱只能是在危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不是任何场合所立口头遗嘱都有效。“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有生命危险,来不及或不宜用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况。

  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对于见证人的主体资格问题,我国继承法对此作了排除性限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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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嘱具备下列实质要件的,才能有效。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才能够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即具有遗嘱能力。《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指遗嘱内容必须与遗嘱人关于处分其遗产的内在真实意志相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遗嘱和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

  我国的遗嘱继承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否则,遗嘱无效。

  4、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是遗嘱人指定他人承受其个人财产的法律行为,对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人无权处分。因此,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这部分无效。如果丈夫以遗嘱处分了夫妻共有的财产,就侵犯了妻子的个人财产所有权。

  5、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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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朱明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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