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纠纷怎么解决
来源:招志南律师
发布时间:2018-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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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遗产分配的方法
(1)第一顺序优先,同一顺序均等
(2)照顾特殊群体:尤其是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人
(3)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酌情分得遗产
具体表现为: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1)第一顺序优先,同一顺序均等
(2)照顾特殊群体:尤其是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人
(3)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酌情分得遗产
具体表现为: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3、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4、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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