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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吗广州合同律师

来源:招志南律师
发布时间:201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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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方能否主张解除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九十四条规定了合同解除的情形,尽管对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没有明确,但结合民法理论其立法本意应作如下理解: 
  (一)在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情形下,合同当事人均是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 
  (二)在当事人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只有约定享有解除权的合同当事人才能行使解除权; 
  (三)在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均具有解除合同的权利,也就是合同双方均可以成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 
  (四)因当事人一方违约行为,具体包括预期违约、迟延履行和根本违约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解除的情形;只有守约方才享有合同解除权,也就是当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违约情形时,任何一方都不具有合同解除权,不能直接产生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如若要解除合同,只能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对合同是否解除进行裁判。 
  由上述规定可知,作为合同的违约方,是不能够主张解除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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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招志南
  • 执业律所: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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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证号:14401*********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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