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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公证后生效,合同未经公证是否有效?

非原创 发布时间:2019-05-15 浏览量:0

【引言】

有效的合同对签订合同的多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效力,而合同自成立时有效。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有效条款,比如约定公证后合同才有效。但是若没有履行合同有效条款约定,但是已经实际履行合同的,一般会认定双方当事人以放弃合同效力条款的约定。

【案情简介】

案由: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原告:卢某

被告:魏某

2005年,卢某与魏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公证后生效。当日卢某与魏某分别盖章签字,但是一直没有去办理公证手续。之后,双方一直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合同。2010年,双方就房租问题发生了争议,卢某认为公证后合同才生效,因此双方签订的合同未生效。

【杨志峥律师说】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双方约定合同公证生效,那么没有办理公证合同是否应当被认定为有效呢?

我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

合同生效即发生法律效力,对于大多数合同来说,成立同时生效。而依法成立的合同,是指具备合同成立要件的合同。除了当事人之间的合意之外,依法成立的合同还要求其在各方面都符合法律的要求,具体说即在合同主体、合同内容、合同形式等方面都合法。

合同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一般都会予以认可。但本案中,当事人虽然约定了合同公证成立,同时也是双方的真实意思。但是在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当事人均按照合同的约定内容实际履行了合同。说明双方当事人均放弃了合同效力条件的约定。因此,本案中,即使签订合同时有相应的约定,仍应当以双方形成合意之后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

【本案结语】

只要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相应的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均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发现合同效力纠纷时,若对相关的法律规定不了解的,建议咨询诵盈律师,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伤。

杨志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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