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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定金时该注意什么?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9-02-13 浏览量:0


定金,顾名思义,就是买卖双方在买卖之前为了保障日后买卖的履行,一方在事前给予另一方的一定数额的资金。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往往会遇到商家要求交付定金的情况,比如预约酒店办酒席,酒店会要求预订者交付一定的定金;购买房屋时,预先缴纳一部分定金等。那么,了解定金的有关法律知识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中,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杨志峥律师就定金的相关法律内容做出了梳理。

我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明确规定了定金的概念,以及约定定金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的具体数额应当由当事人之间约定,不过我国《担保法》对定金的上限作出了规定,即定金的金额不能够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例如,购买房屋总价为100万元,那么定金就不能超过20万元。若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20万元的,那么在诉至法院主张权利时,人民法院对超过的部分不会予以支持。

事实上,定金虽然是日后债权的担保,但是约定定金并且交付定金了,也不能够完全保障买卖合同等能够顺利签约,合同能够按照预期履行。因此,在交付定金之前,双方当事人最好就买卖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将买卖合同附于定金合同之后;或将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在定金合同中列明;或将定金条款写进买卖合同内。以避免日后一方以买卖合同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由,不签订买卖合同,发生定金罚则条款不能适用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是法律规定的一个概念,具有法律意义,当事人约定定金的,若发生纠纷可以要求返还定金或者主张其他权利。但是与“定金”一字之差的“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并且在司法实践中两个名词的法律效力也不尽相同,即“订金”并不适用以上的“定金”罚则。当事人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出现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诵盈律师。尤其是企业在对外签订合同时,对定金条款、违约金条款等不了解的,也可委托律师起草合同,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发生日后发生合同纠纷。 

杨志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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