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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该如何约定违约金?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8-12-19 浏览量:0


我国《民法》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在参与民事活动订立合同时,可以在不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前提下,就已经协商好的事项进行约定。合同中可以就违约金事项进行约定,那么约定违约金时需要注意哪些法律事项?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杨志峥律师就订立合同约定违约金时需要注意的要点在本文中做出了梳理。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发生纠纷主张违约金赔偿时,并非会完全按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来进行认定。因此,当事人在约定违约金条款时,应当注意其有效性。

杨志峥律师提示,签订合同约定违约金时,并非约定金额越高越好,否则很有可能会被法院调整或者减少违约金。司法实践中,为了保障合同违约条款的有效性,当事人在约定违约金条款时,应当将违约行为约定尽量详细,违约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失及其范围、数量等约定明确。由于实际生活中违约行为造成的时间、精力等成本往往无法具体衡量,为了避免日后因为违约金事项造成不必要的争议,律师建议当事人事先约定明确。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很多合同履行前,当事人会约定定金,此时若一方违反约定,收取定金的一方可以选择使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应当对相应的条款约定明确,如果对相关条款有疑问的,可以事先咨询有关律师,避免日后发生纠纷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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