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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如何在借贷纠纷中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6-03-07 浏览量:0

  近几年,有关民间借贷的案件确实呈现出增高的趋势,尤其是在一些新闻报道当中,也经常能看见全国,尤其是一些比较发达的城市,出现了大额的借贷。那么在这些借贷中,有银行和企业之间的借款、也有个人之间的借贷。在这些借贷关系中, 律师认为问题比较突出的是借款金额大、承诺高额利息、借款手续不规范和借款无力偿还等等,还有三角债的出现。

 律师通过近两年经办的借款追讨业务,发现有的当事人连借贷关系的主体不清,比如明明是出借钱款的一方是债权人,但在借款合同中将自己的主体地位写成了“借款人”即成了债务人,而借钱的一方错写成了“贷款人”。另外还有一点就是《借款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借贷关系中认为只要签订了《借款合同》,借贷关系就已经成立了,认为仅凭这个合同就能保证打赢借款官司,其实不然。我们 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借款合同》只是双方达成了借款的约定,该项借款是否实际履行还要看在合同签订之后是否履行了出借行为,比如转账记录、款项拨付证明等等用以佐证欠款的事实。

在实践中,有的借据书写并不是很规范,我们说不规范的借据也应该属于书面证据,作为证据的一种表现形式,不应该被排除在证据之外,只是因为证据本身的不规范性,很难使法官单一从借据中认定双方的借贷事实,所以当事人应继续举证来补强证据的证明效力。通过近两年诵盈律师办理的二百余件欠款案例数据分析来看,法院在审查民间借贷纠纷中越来越严格,审查的范围和内容也越来越细化,尤其在今年的上半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又出台了《北京市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在纪要中,就有关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遇到的问题,规范自由裁量,统一裁判尺度等等方面形成了纪要内容。

  律师认为,在借贷行为过程,当事人应当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加强在民间借贷中的注意事项,规避不必要的纠纷产生。

 律师办案基础流程:

1.首先听取债权人陈述基本案情,判断当事人主体资格,锁定追索欠款主体;

2.当面查验欠款书面证据及视听类证据资料,研讨证据补强事项;

3.定制法律诉讼方案、利息计算标准、查找财产线索、快速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确保案件执行回款;

4.保障最快回款时间,遇到重大、疑难欠款纠纷可实行风险代理,在规定时间内回款在收取相应费用!

 

杨志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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