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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朋友担保,你想过这些法律后果吗

非原创(原创) 发布时间:2016-11-23 浏览量:0

有没有遇到过朋友要借钱、要贷款,找你来做担保人?担保人签了担保合同,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实践中该承担怎样的担保责任呢?本文为您详细解读。


1担保人提供担保主要有两种方式

一是一般担保:通俗讲,债权人只有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追偿,在债务人的财产被执行后保证人才对不足部分承担责任,这样,担保财产损失的风险就相对小些。

二是连带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还款期限届满仍没有还钱的,债权人除了可以要求债务人还款外,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让担保人在他的范围内还款)。

2担保人承诺担保要负的责任

总的来说,主要看担保合同是如何约定担保人责任的,其次也可以从上面讲到的担保方式,来判断担保人的责任。 

提醒: 

1、担保时尽量提供一般担保。 

2、担保时最好约定清楚担保分割。 

3、担保后可以向债务人索偿。

无论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进行等额的追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另外还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债务人和债权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中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人不用承担担保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担保合同无效,并且担保人不需要承担担保责任。


3担保纠纷常识

1、保证期间


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间: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解释》32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内。


2、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两年。


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连带保证: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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