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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法院在第一次起诉时就可判决离婚

来源:张峰律师
发布时间:2017-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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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法院在第一次起诉时就可判决离婚

 


    一般在离婚案件中,法院掌握这样一个约定俗成的规定:即原告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另一方不同意的,如果没有法定离婚的理由原则上判不离,这样的话原告须等六个月后再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若无意外,这次法院就该判离了,但是,哪些是法定的离婚理由,促使法院一次就判离婚呢: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诉讼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首先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如果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具备上述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原告第一次起诉时即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判决准许双方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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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师姓名:张峰
  • 执业律所: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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